《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导则(试行)》正式出台
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更好地指导本市村庄绿化工作,近日,市园林绿化局(首都绿化办)制定并下发了《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导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导则》),明确了新农村村庄绿化的总体标准、主要内容等,强调村庄绿化工作应遵循四项原则:
一是以人为本、科学规划、合理布局;
二是因地制宜、适地适树、优选苗木;
三是结构优化、景观优美、效益显著;
四是集约发展、节能节资、注重实效,并提出了“综合整治型”、“整理推进型”、“拆建改造型”三种具体绿化模式。
按照《导则》提出的村庄绿化标准,到2010年,我市山区行政村村域林木绿化率将达50%,平原行政村村域林木绿化率达到25%,呈现出“村在林中、路在绿中、房在园中、人在景中”的优美景观。